4月20日下午,我校在文端楼二楼报告厅召开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及科研自行采购工作培训会。各学院、部门采购经办人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此次培训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毕民智及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全体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孟承安主持。
培训会上,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关婷婷对我校新修订的《黄山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及采购工作“放管服”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读。重点针对自行采购工作的关键要素,如采购限额标准、审批环节、采购方式及档案材料的保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与会人员就自行采购工作执行的相关细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咨询与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中规定“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本次培训会是适应在“放管服”形势下进一步规范我校自行采购工作的开展,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安排开展的。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行采购工作,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工作的管理规定,切实遵守自行采购相关流程,发挥自行采购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撰稿/摄影:国资处 关婷婷;审核:国资处 毕民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