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科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12-11-01   浏览次数: 1084

 

装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对学校(教学、实验、科研等)设备、仪器等进行监管。负责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实施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全校各类零星仪器设备和耐用低值品的采购、验收和建档工作,负责各使用单位设备类资产的账、物核对和清查工作。
3、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验收、记账、入库、分类、制卡和台帐、单据、卡片的管理工作以及数据审核、数据修改、资产异动等工作
4、负责组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调配工作和报损、报废工作及回收报废设备残值工作。
5、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组织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和建档工作。
7、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建档工作。
8、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的协调、联系及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申办进口设备海关减免税工作。
10、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对学校图书、家具、交通运输类资产进行监管,负责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和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家具类等资产的采购、验收、记账、入库、分类、制卡和台帐、单据、卡片的管理。
3、负责对除教学科研设备类以外的资产进行记账、入库、分类、制卡和台帐、单据、卡片的管理;负责到各使用单位进行资产账、物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
4、负责对所采购资产的财务报账工作。
5、对学校除教学科研设备类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的现状、存量、增减变动进行清查、登记、统计汇总;负责所管理资产数据的统计和有关报表的报送工作。
6、负责组织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外的其他类资产的调配、报损、报废、资产清查及回收报废资产残值工作。
7、协助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8、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