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国资处职责
发布时间: 2007-06-18   浏览次数: 1127
 

黄山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管学校教学、实验、科研、办公、后勤等方面的物资设备和土地、房产等资产。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评估、统计,产权的登记、界定、年检,土地的使用,以及日常监管工作。
4、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保证教学设备的安全高效。
5、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登记、报废、处置的审核和报批等管理工作,以及有关产权变动和纠纷的调查处理等事宜。
6、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牵头对学校企业和经营性实体使用学校国有资产是否实行有偿使用以及日常产权的监管。
8、负责组建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手段。
9、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文字材料审核、信息报送、档案和网页建设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