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存量房”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7-14   浏览次数: 367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山学院委托,经审批,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且具有房地产评估、咨询、造价等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至少有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721900分。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不得参与我校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我校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如果询价不足三家,将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或定向谈判程序,以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5、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我校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发布在黄山学院网站上,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人

项目控制价

具体采购需求

黄山学院“存量房”评估项目

黄山学院

4.8万元

见附件

备注:

1、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缺项、漏项报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4、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如果各个品目的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报价为准;当询价小组认为投标报价单位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修正其报价。

5、招标代理费5000元,评委费1000元,含在项目报价中,由中标单位代付。

6、本项目采用一次性包干价法报价,含成本费、招标代理费、评委费、差旅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高于项目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装订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加盖投标人公章。请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以正本为主)密封后递交。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体现询价响应文件格式中所列明的内容,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不满足本询价公告其它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二楼);联系人:李晶;联系电话:15375594990

2、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均可在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屯溪区徽山路建林小区1幢二楼)进行报名登记并获取询价文件(未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无效),并随时关注黄山学院网站答疑澄清。

                     黄山学院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714